:::本所簡介→調解會

調解會簡介
本區調解會係由區內具法律知識,素孚信望的地方公正人士所組成,為區民排難解紛,避免訟爭,如有紛爭,請多加利用。

調解流程圖下載

調解範圍

  1. 民事事件:
    債務糾紛、產權糾紛、房屋租賃、車禍損害賠償等有關民事事件。
  2.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:
    妨害風化、傷害等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。

但以下之民事事件不能要求調解

  1. 婚姻無效或撤銷、請求認領、協議離婚、收養等。
  2. 違背強制或禁止之規定,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的事項。
  3. 假扣押、假處分、公示催告、宣告死亡、禁治產宣告、公證等。
  4. 關於租佃爭議事件。
  5. 事件已在第一審法院辯論終結者。

聲請手續

由當事人或代理人〈須檢附委任書〉向有管轄權之調解會以書面或言詞併同相關證件提出聲請。

調解事件之管轄

  1. 兩造均在同一區居住者由該區調解會調解。
  2. 不在同一區者由對造住、居所、營業所、事務所所在地或犯罪地之調解會調解。
  3. 經兩造同意並經接受聲請之調解會同意者得由該調解會調解,不受前二款限制。

臺北市大安區調解委員會調解委員名單

法律諮詢服務時間表

法律網站連結

線上服務


調解範例

調解照片

 

電話:2351-1711分機8500      傳真:2941-9395
寫信給大安區公所
最後更新日期:97/07/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