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法令依據: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每年度訂頒之「水旱田利用調整計畫」。
二、應備證件:
- 申請書(3聯單)。
- 印章或簽名。
- 土地所有權狀正本。
- 農戶基本耕地清冊。
- 戶口名簿影本1份(免謄本)。
- 戶籍所在地農會存摺影本(未有此項證件者請攜帶身分證印章至農會辦理)。
- 代耕証明(如無免附)。
- 土地分管証明(共有土地)。
- 網路申辦可用自然人憑證驗證。
三、處理期限:
- 一般申請方式:1小時。
- 網路預約3天(含例假日)。
四、備註:
- 每年2期,1期作受理申報期間為3月1日至3月31日;2期作受理申報期間為8月1日至8月31日。
- 須實地勘查。
- 已建檔之農戶免附農戶基本耕地清冊。
五、農戶種稻及輪作休耕申請補助流程圖下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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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日期:97/06/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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