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若為轉帳方式,健保局已將96年度的健保費繳納證明,隨同97年2月份健保費繳款單一併在97年3月底寄送。
- 若為每月拿繳費單至銀行或郵局繳納,其留存之收據即可報稅。健保局於97年4月中旬前,會將您96年度健保費繳納證明寄給您。
- 若您於97年4月底未收到健保費繳納證明,請選擇以下您最便利的方式申請補發:
- 請攜帶本人及代辦人身分證正本,至加保的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或健保局申請補發。
- 使用自然人憑證的民眾,可上網至健保局全球資訊網首頁,民眾服務區/多憑證網路承保作業平台/健保個人資料及欠費查詢(https://eservice.nhitb.gov.tw/Personal1/System/Login.aspx),即可申請補發或直接下載列印繳納證明。
- 補開繳費收據,請撥健保局:(02)21006293 ~ 2100629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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