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適用對象:目前在本所投保之被保險人或其眷屬;因變更
- 姓名。
-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。
- 居留證號碼。
- 出生年月日。
- 戶籍(仍在本區)或通訊地址 。
- 應備證件:
- 辦理對象之身分證件(身分證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擇一)。
- 辦理方式:
- 現場辦理:
(1)親自辦理:攜帶應備證件至現場辦理。
(2)委託代辦:請攜帶辦理對象的相關證件、印章、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分證至現場辦理。
- 傳真辦理:將填妥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變更事項申請表」傳真至23419715辦理(僅限於通訊地址變更)。
- 郵寄辦理:將填妥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變更事項申請表」郵寄至本所健保課(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)辦理(僅限於通訊地址變更)。
- 重要提示 :
- 變更姓名、身分(居留)證統一編號或出生日期等資料時,需變更健保IC卡上之資料。
- 於每月12日以前辦理通訊地址變更時,可於當月在新的地址收到健保局寄發的帳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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