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步驟1
洽辦單位:國稅局各地稽徵所
申請內容:最近2年內之所得及財稅資料
必備文件:身份證、戶口名簿、圖章
- 步驟2
洽辦單位:鄉鎮市區公所社政單位
申請內容: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之資格認定申請書
必備文件:
1.最近2年內之所得及財稅資料、戶口名簿、身份證、圖章(代理人之圖章及身份證)
2.最近2年死亡、失蹤滿六個月以上、殘障、重大傷病、服刑及服役等相關證明
- 步驟3
洽辦單位:各分局聯合服務中心或聯絡辦公室
申請內容:辦理紓困基金貸款手續
必備文件:
- 全民健康保險紓困基金貸款申請書
- 「全民健康保險對象經濟困難及經濟特殊困難者之資格認定申請書」
- 步驟2之必備文件
- 重大傷病、單親(如戶籍謄本等)之相關證明文件
備註:被保險人如具有低收入戶資格可逕洽健保局各地分局聯合服務中心
或聯絡辦公室辦理紓困基金貸款,不需經過步驟1、2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