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健保轉出業務申辦說明
  1. 適用對象 目前在本所投保之被保險人或其眷屬;將
    • 轉換投保單位。
    • 改變投保身分。
  2. 應備證件
    • 被保險人之身分證件。
    • 入伍服役者,請備徵集令。
  3. 辦理方式
    • 現場辦理:
      (1)親自辦理:攜帶應備證件至現場辦理。
      (2)委託代辦:請攜帶被保險人及其加保眷屬的相關證件、印章、委託書及受託人的身分證至現場辦理。
    • 傳真辦理:將填妥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」傳真至23419715辦理。
    • 郵寄辦理:將填妥之「全民健康保險第六類保險對象退保申請表」郵寄至本所健保課(臺北市新生南路2段86號8樓)辦理。
    • 連結至市民e點通網站,按線上申辦
  4. 計費方式
    • 當月一日至月底前一日轉出時,本所不計收當月保費。
    • 當月最後一日轉出時,轉出生效為次月一日,並於本所計收全月保費。
  5. 重要提示
    • 被保險人轉出時,眷屬會一併轉出。
    • 以夫妻雙方均無工作,且無20歲以上成年子女可依附加保之原因轉入者,當眷屬轉出為獨立被保險人時,被保險人須隨同轉出,並改以眷屬身分加保。

最後更新日期:97/06/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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