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補助對象:本區列冊之低收入戶戶內人口就讀國中以上、大專以下之子女,且符合下列規定者:
(1)未滿25歲。
(2)就讀高中(職)以上者須為就讀臺灣地區高中(職)、二專、五專、二技、四技或大專之法定修業年限以內之學生(含夜間部)。但延長修業年限、就讀大學院校碩、博士班、空中大學、空中專校、進修補習學校、在職進修班、學分班之學生,不予補助。
- 應備文件::
(1)申請表
(2)已蓋註冊章戳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1份或學校開立之在學證明。
(3)低收入戶卡正反面影本
- 補助標準:
(1)就讀本市國中者,每人每學期補助500元。
(2)就讀本市高中﹝職﹞以上者,每人每學期補助1,000元
(3)就讀外縣市高中﹝職﹞以上者,每人每學期補助1,500元。
- 申請期限:
- 96學年度第2學期應於97年3月30日前提出申請。
- 97學年度第1學期應於97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請。
- 洽辦單位::本所社會課申請,逾期不予受理
- 低收入戶子女就學交通補助費流程圖及說明下載
- 低收入戶子女就學生活補助費申請表,由市府社會局網站( http://www.dosw.tcg.gov.tw)線上申辦(e點通)下載。
- 低收入戶子女就學交通補助費申請表,由市府社會局網站( http://www.dosw.tcg.gov.tw)線上申辦(e點通)下載。
社會課首頁
最後更新日期:97/06/06
|